国内主要电商网站首页截图。 核心阅读
本报“关注首例互联网买卖偷税案”系列报道引起关注。对于刚刚起步的中国电商,法律缺位怎么样补上、管理盲区怎么样扫除?怎么样做到既呵护扶持、鼓励进步,又加大监管、规范进步?从政府部门到社会公众,都有非常长的路要走。
电商税费政策,有关部门正探索
“立法还在研究进程中”
“彤彤屋”案涉及的电商纳税问题,引起多方关注,怎么样加大立法、规范管理,成为热门。一些专家觉得,在目前电商飞速发展的状况下,电商纳税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在宽松环境下“积极研究,冷静处置,小心管理”。
“有关部门早已在关注电商的税费问题,只不过因其重大性复杂性,现在尚在研究进程中。”中国电子掌握电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教授向记者介绍,国办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国内电商进步的若干建议》,其中明确提出要“加快研究拟定电商税费打折政策,加大电商税费管理”。为贯彻落实国办建议,2006年,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颁布了《关于加快电商进步工作任务分工的公告》,指出“由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负责,抓紧有关的研究工作和政策拟定工作”,“由法制办组织,国务院信息办、商务部等部门分别负责,依据部门职能,结合电商的特征,研究提出对修订和拟定有关法律的建议,推进电商的立法工作”。
“一些地方和部门也进行了管理探索。”梅绍祖说,今年3月6日,商务部发布的《关于在线交易的指导建议(暂行)》指出,买卖双方应保存在线交易记录,在线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。5月30日,北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北京信息化促进条例》草案中也规定,借助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获得营业执照,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、已获得的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、服务规则和服务步骤等相应信息。
“至于立法问题,据我所知,现在没时间表。”梅绍祖说,电商纳税是个系统工程,“有关部门目前仍在进行政策研究”。
互联网买卖税收征管,有关专家有话说
“现在应按现行税法缴纳”
在近期由中国电商协会和中科院财贸研究所召开的“十一五”期间电商环境建设专家研讨会上,专家对此案也进行了分析。
中国信息经济掌握电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汝林觉得,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的义务,加大电商的税收征管势在必行,重点在于何时收,怎么样收,收多少。
王汝林觉得,对于企业卖家,因为他在线下本身就是一个企业实体,电商不过是给他提供了新的销售平台,因此,在没专门针对电商税法颁布之前,企业卖家应该根据国家现行的税法按时足额纳税。对个人在线交易,重点是“怎么样收”的问题。
“目前技术上的复杂性致使对电商买卖行为中C2C的有效监管变得困难程度非常大。”梅绍祖觉得,解决“怎么样收”的重点是管理技术的提升,“C2C具备买卖量大、次数频繁、监管本钱高、买卖主体动态化等特征,这类都对目前管理形成挑战。”
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荆林波则提出,依据现行法规,对C2C进行征税,操作上存在很多不现实原因,譬如机器地址动态性、买卖主体和行为的具体界定、税收管辖权认定、产品来源地确认等。
“在互联网这个开放的空间,买卖者可以随时注销账号、更换网站,从而增加了税务机关对买卖主体和具体行为的认定困难程度。同时,在线交易是数字和无纸操作,也为买卖双方隐蔽买卖内容、逃逸纳税义务提供了可乘之机。”梅绍祖说,由于在线交易在虚拟空间完成,买卖过程没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,导致税务机关取证困难,进一步增加了追查困难程度。“特别是对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C2C买卖者,有关部门的监管困难程度就更大了。”
“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,现在电商都处在探索阶段,监管部门对其应持爱惜态度,不然会抹杀它在国内的进步。”荆林波指出,政府应从产业竞争优势的角度着眼,先研究,缓推行,再颁布可操作性的政策。
国内最大的C2C电商网站,去年成交额达169亿元
淘宝网:“期待法规更健全”
本报记者 包 蹇
本报报道“互联网买卖偷税第一案”以来,引起读者关注。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内最大的C2C电商网站淘宝网,该网站公关部卢维兴先生表示,“在互联网买卖的规范管理上,网站实质已经走在了有关法规所需要的前面”,“期待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”。
“工商税收部门现在并未对大家网站提出相应配合监管的需要。”卢维兴告诉记者,依据淘宝网统计,2006年网站全年成交额169亿元,但注册的个人卖家里,平均每个人每月成交额都在2300元以下。即便考虑到各地增值税起征点的不同,绝大部分个人卖家的月成交额也基本不够起征点。“假如需要网站监测个人卖家的买卖额,技术也能达到,只不过对国家税务部门而言,对数以百万计的个人卖家进行甄别、征税,本钱会比较高。”
卢维兴说,对于企业卖家,淘宝有积极的审核机制,保证其通过淘宝的买卖都依法纳税。在企业用户入驻淘宝时,淘宝会对其营业执照和企业账号严格审核,其在淘宝上的账号需要是企业账号,所有通过在线交易的款项都需要通过这个企业账号。工商、税收部门只须查询企业的银行账号,就能知道买卖状况,因此企业卖家想逃税并困难。
对于个人卖家,因为国家尚无有关征税的硬性规定,网站只能在等待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颁布的同时,号召个人卖家主动纳税。卢维兴介绍,在淘宝网超越100万的卖家里,个人用户占了绝大部分,但只能在签订用户协议的时候与买卖过程中“提醒”他们自觉纳税。同时,为鼓励卖家纳税,同时保障买家利益,淘宝会提醒用户在购购物时尽可能索要发票。